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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马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23 20:43:31 发布机构:威马股份 我要纠错
山东威马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宝忠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无需经其他相关部门审批,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2,926,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13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926,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926,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股数42,926,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拟定2018年度不进行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926,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926,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在2018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工作高效,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因此,拟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926,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北方红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农副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需要,拟向北方红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农副产品,用于食堂职工餐食材以及发放职工福利。2019年全年预计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因北方红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法人、实际控股人马宝忠所控制的企业,故本次议案构成关联交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8,8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马宝忠持有股份42,557,275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恒志远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吴绪会、王晓明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威马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山东恒志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威马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威马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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