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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30:拉芳家化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19-05-27 21:57:33 发布机构:拉芳家化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19-034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11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12月7日披露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等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用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作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10个交易日或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150%(按照孰高原则)。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拟回购总金额不低于(含)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含)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8元/股的条件下: 1、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10,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5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5%; 2、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4,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2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0.98%。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以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八)、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二、回购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并于2018年12月13日披露了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 2、截至2019年5月25日,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已经届满,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68,84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65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23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3.32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43,723,565.72元。 3、本次回购支付的总金额、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8年11月1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8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自公司首次 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入或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回购完成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5,426,710 64.14 145,426,710 64.14 无限售条件股份 81,293,290 35.86 81,293,290 35.86 其中:公司回购专用帐户 0 0.00 2,868,840 1.27 股份总数 226,720,000 100.00 226,720,000 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为2,868,84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654%,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按照披露的方案和相关规定使用已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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