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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超电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28 22:38:20 发布机构:启超电缆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836209 证券简称:启超电缆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启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建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6,85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7%。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长张建华先生代表董事会汇报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的工作作出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85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85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c或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2)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85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85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833,451.17元。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76,750,000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分配现金总计为5,372,500.00元。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权益分派的结果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85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2018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85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85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 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补充确认2018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c或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张建华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故回避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c或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张建华、张华良、张辉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故回避表决。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儒毅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林忠谋、钱秀晨 (三)结论性意见 经办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二)《浙江儒毅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启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启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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