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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海航基础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的公告  

2019-05-28 23:30:06 发布机构:海岛建设 我要纠错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9-042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0)。 根据公司与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控股”)于2015年11月27日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于2016年2月3日补充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鉴于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完成公司前次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控股股东基础控股拟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业绩补偿。经测算,上述应补偿股份数量为99,155,926股,公司将以1.00元总价回购全部补偿股份并进行注销。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907,592,460股减少至3,808,436,534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该等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7月13日,每个工作日的9:00―17:00。 2、申报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46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70203 联系人:农娟娟 联系电话:0898-69960275 传真:0898-66732350 邮箱:jj_nong@hnair.com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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