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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晶玻璃: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9-05-30 07:32:35 发布机构:南晶玻璃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839420 证券简称:南晶玻璃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庄大波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3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对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对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对公司2018年度整体发展、运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5)以及《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编制了《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编制了《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3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庄大波、叶淑华、杭州聚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3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庄大波、叶淑华、杭州聚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小燕邵岳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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