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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37:东方明珠关于2016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公告  

2016-09-19 09:42:54 发布机构:东方明珠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6-062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东方明珠”)于2016年9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娱乐+”战略规划,综合考虑未来几年业务发展和投资布局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目前资产和负债情况,确定公司2016年度对外债务融资发生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或等值外币),累计债务融资额不超过公司前一次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250.03亿元的60%。 一、融资方式及其融资额度 (一)发行境内公司债、可转债以及境外债,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或等值外币); (二)境内、外其他各类债务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市场短融、超短融、中期票据、银行委托贷款、借款、信托、资产证券化及其他各类票据融资、融资租赁、贸易融资等方式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 二、融资担保 公司债务融资一般采取无担保方式进行。如有市场业务需求涉及担保业务,将按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 三、融资主体范围 上市公司及全资投资平台子公司(包括已设及新设的境内、境外全资 投资公司)。 四、委托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进行审议决策(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或本章程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除外),由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2016年度融资事宜: (一)在上述对外债务融资发生总额内,融资方式及其额度可做适度调整; (二)授权有效期: 自本次2016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为止。 五、关于2016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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