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85:新华百货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9-22 00:23:34
发布机构:新华百货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公告编号:2016-076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持有本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上
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账户“上海宝银创赢最具巴菲特潜力对冲基金3期”账户、“上海宝银创赢最具巴菲特潜力对冲基金1期” 账户、“上海宝银创赢最具巴菲特潜力对冲基金16期”账户、“最具巴菲特潜力500倍基金3期对冲基金”账户,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72,202,071股股份)在内,均参加了今日股东大会的投票。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老大楼写字楼七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81,076,29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0.253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宝生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马卫红女士、朱建波先生、财务总监王保禄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106,526,498 58.8296 74,494,295 41.1397 55,500 0.0307
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106,396,398 58.7578 74,624,395 41.2115 55,500 0.0307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新华百货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选举曲奎先生为公司 105,872,693 58.4685是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
3.02 选举梁庆先生为公司 105,872,694 58.4685是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
3.03 选举张凤琴女士为公 105,872,695 58.4685是
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3.04 选举邓军女士为公司 105,872,702 58.4685是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
3.05 选举郭涂伟先生为公 105,872,697 58.4685是
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3.06 选举王金录先生为公 105,872,701 58.4685是
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2、审议关于新华百货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选举张莉娟女士为公司 105,872,694 58.4685是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4.02 选举梁雨谷先生为公司 105,872,695 58.4685是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4.03 选举陈爱珍女士为公司 105,872,702 58.4685是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3、审议关于新华百货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5.01 选举张榆先生为公司第 105,872,694 58.4685是
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候选人
5.02 选举罗彩霞女士为公司 105,872,699 58.4685是
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
事候选人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审议公司拟发行 6,620,026 73.8204 2,292,224 25.5607 55,500 0.6189
中期票据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提请股 6,489,926 72.3696 2,422,324 27.0115 55,500 0.6189
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
发行中期票据相
关事宜的议案
3.01 选举曲奎先生为 5,966,221 66.5297
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
3.02 选举梁庆先生为 5,966,222 66.5298
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
3.03 选举张凤琴女士 5,966,223 66.5298
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3.04 选举邓军女士为 5,966,230 66.5298
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
3.05 选举郭涂伟先生 5,966,225 66.5298
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3.06 选举王金录先生 5,966,229 66.5298
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4.01 选举张莉娟女士 5,966,222 66.5298
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
4.02 选举梁雨谷先生 5,966,223 66.5298
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
4.03 选举陈爱珍女士 5,966,230 66.5298
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
5.01 选举张榆先生为 5,966,222 66.5298
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非职工监事候
选人
5.02 选举罗彩霞女士 5,966,227 66.5298
为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非职工监事
候选人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公司三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审核。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玉君、冉笃奇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