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业务得到认可,格力拟要约收购
长园集团(600525)
事件
5 月 10 日, 公司收到格力集团的部分要约收购函。因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格力集团决定向公司全体股东发起部分要约,以要约方式收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简评
格力集团一直以来积极谋求进入新能源车领域
两年前格力试图收购珠海银隆,虽以失败告终,但二者后续合作不断。如今拟要约收购长园集团,表明其依旧坚持看好新能源车产业。
公司电动汽车布局初见成效,收到要约说明得到认可
公司自 15 年进入新能源车领域,通过并购快速成长,目前拥有湖南中锂、长园电子、长园华盛、长园维安 4 个子公司专注于该领域,在高端湿法隔膜、电解液添加剂、汽车电子方面优势明显。2017 年电动汽车板块营收 20.38 亿元,毛利 8.05 亿元,毛利率39.51%,约占公司营收和毛利的四分之一。此次收到格力要约,说明公司的行业地位得到了认可。
公司智能工厂存在潜在协同效应
智能工厂业务主要由运泰利、长园和鹰等构成, 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 24.31 亿元,毛利润 12.71 亿元,毛利率 52.29%,贡献了公司营收和利润的三分之一。公司在自动化检测等方面有丰富经验,可为格力带来协同效应。
电网设备业务与此次收购关系不大
电网设备是公司三大业务之一, 2017 年贡献营业收入 28.94 亿元,毛利润 12.27 亿元,毛利率 42.41%。主要由长园深瑞、长园电力、长园高能、长园共创组成,主要涵盖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等领域,预计与此次收购关系不大。
密切关注 5 日内进展
格力集团将于五日内向公司提供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司亦称将于五日内公告该事项进展,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
预计 2018~19 年 EPS 分别为 1.04、1.30,对应 PE 分别为 17、13倍,维持“买入”评级,目标价为 22.00 元。
风险提示: 1) 要约收购进度不及预期; 2) 新能源汽车政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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