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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4,331,4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2022-008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4,331,4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主营医药业务,报告期内,来自于医药产业的收入为14.73亿元, 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72.65%。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本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C27)。

公司医药产业由子公司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达因药业始终坚持“使千千万万中国儿童健康强壮” 的企业使命, 专注于儿童健康领域产品的研发与生产, 形成了以“儿童保健和治疗领域”为核心的儿童健康产业布局。达因药业坚持“量身定制儿童药物”的研发理念, 设立了专业的儿童药物研究院, 积极开展儿童药物研发创新工作;在山东荣成建立了现代化的儿童药物生产基地,基地的设计布局完全按照儿童专用药品的研发生产需要设计,剂型涵盖了口服液体制剂、颗粒剂、口腔崩解片、透皮贴剂、外用软膏等儿童适宜剂型;达因药业建立了遍及全国主要省区市的销售网络,以品牌为核心,进行专业化的市场运作。目前达因药业已形成以伊可新为龙头,包括伊D新、伊佳新、盖笛欣、伊甘欣、舒童欣、伊之优等为代表的儿童营养类和治疗类产品组合。其中“伊可新”为中国驰名商标,多年来一直位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第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公司扎实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科学决策、聚焦主业、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持续健康稳定发展。2021年度重点工作如下: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内部机制

积极贯彻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坚持系统思维,加强顶层设计,优化公司体制机制,有效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和效率。建立了规范的职业经理人制度,董事会聘任杨杰女士为职业经理人,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公司及权属企业全部完成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工作,以契约形式明确了经理层成员的职责权限,建立了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深化中长期激励,达因药业、华特信息获批中长期激励试点企业,助力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增长。

二、明晰发展战略,聚焦医药主业

公司对战略进行了重新梳理,主业重新定位,聚焦儿童用药和健康领域。

为更好体现公司新的发展战略,公司名称由“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山大华特”变为“华特达因”。

公司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将华特环保51%的股权转让给了华特集团,股权转让后,华特环保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持续提升企业竞争力,经营业绩再创新高

2021年,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抗风险能力、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保持了高质量发展,在达因药业的强力带动下,公司各项经营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202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2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0亿元,分别比2020年增长11.32%和30.78%,公司业绩再创历史新高。

四、守法合规,加强法人治理体系建设

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的基本规则,对标国资管理规定,全面梳理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新建、修订100余项;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适时举办沟通交流会议;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披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中,公司已连续9年获得A的评级。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朱效平

2022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2022-009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致同所成立于1981年,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210家,收费总额2.79亿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其中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健,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磊,2017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8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志,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起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计5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致同所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组织得当,工作认真负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审计委员会对该所的工作表示肯定和满意。为此,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就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征询了独立董事意见,经认真审核致同所职业资格、诚信记录、业务发展等相关情况,本人原则同意该聘任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董事会审议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该聘任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3)我们同意董事会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定,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2022-010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概述

2021年末公司(合并)拥有总资产39.35亿元,归母净资产22.45亿元,公司(合并)货币资金余额(含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19.45亿元。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提高存量货币资金收益水平,公司及子公司拟用部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关事项

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投资目的: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3.投资方式:购买国有6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10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投资额度: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为11亿元,其中母公司2.8亿元,公司子公司达因药业8亿元,公司子公司知新材料2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5.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理层负责实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充分满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2.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通过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获取一定的收益,提高整体业绩。但投资仍存在一定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投资的标的仅限于银行短期中、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购买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

2.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经所涉及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论证后实施,将遵循严格的审批程序,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

3.公司将在半年度、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2022-011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杜宁为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董事会决议(如有);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2022-012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杜宁,作为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杜宁

2022年3月9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写的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2022-006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2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召开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效平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2021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1年初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51,678,176.82元,本年度应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为162,933.53元,本年度应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为3,475,364.85元,本年度处置子公司减少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6,916,288.71元,2021年末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21,449,456.79元。

(三)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2,027,141,972.94元,利润总额821,120,020.94元,母公司税后净利润228,161,443.48元,提取10%的盈余公积22,816,144.35元,加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52,148,992.11元,减2021年度分配2020年度的现金股利82,016,019.75元,截止2021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5,478,271.49 元,资本公积金为31,670,161.87元。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4,331,485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与大股东华特集团之间的股权转让款、与关联企业华特环保之间的代收代付款,是为了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而产生的关联资金往来,且签署了相应协议以执遵守。相关协议履行正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因协议产生的支付义务尚在正常的履行期内,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八)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5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5万元。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11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国有六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十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理层负责实施。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杜宁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余任任期相同。

该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车辆资产转让方案》。

同意处置车辆5辆。聘请中介机构对拟处置车辆进行资产评估,并以经山东国投公司备案核准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底价,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处置。

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办理车辆处置的具体事项。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十四)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 2022-013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4.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3日下午14:00

4.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13日

4.2.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4.2.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09:15至2022年4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7日

7.出席对象:

7.1截至2022年4月7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具体格式内容详见附件二);

7.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经十路17703号 华特广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 “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2.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2年3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第7项议案为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会议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参会股东须提供以下资料:

1.1个人股东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股票账户卡、股东有效证件复印件。

1.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和股票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和股票账户卡。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12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股东关系管理部。

4.联系电话:0531-85198606、85198601

传 真:   0531-85198602

5.参加现场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附件一。

五、疫情防控期间参加股东大会的相关注意事项

1.建议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特殊时期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参会股东务必严格遵守济南市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能进入现场会议会场。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济南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15

2、投票简称:华特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3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现场出席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如下:(相应项下划“∨”号)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2022-007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于2022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召开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波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2021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五)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对报告不存在异议。

(六)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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