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41,944,8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28%。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红楼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146,35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60.49%,占公司总股本的18.92%。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2-012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41,944,8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28%。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红楼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146,35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60.49%,占公司总股本的18.92%。
● 红楼集团和其他11位自然人股东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97,374,8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5%,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红楼集团和其他11位自然人股东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46,35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49.21%,占公司总股本的18.92%。
2022年3月31日,公司收到股东红楼集团关于解除质押本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红楼集团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后,后续将继续进行部分股份质押。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的股份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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