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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收到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关于减持江山股份进展的告知函》,福华科技于2022年4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变动前后公司均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25.66%减少至24.19%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收到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关于减持江山股份进展的告知函》,福华科技于2022年4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2、权益变动明细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以上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按照福华科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数据披露。福华科技已于2022年3月20日与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发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福华科技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7,790,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9%)转让给五发展(详见2022年3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福华科技修订版)》、《江山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五发展)》),该次协议转让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变动前后公司均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25.66%减少至24.19%,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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