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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公司董事长韩剑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2-081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独立董事谢思敏先生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三项议案投弃权票;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公司董事长韩剑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经前期遴选、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小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议案获准通过,该议案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业务布局,盘活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及时回笼资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北京空港天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置业)100%股权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本次挂牌价格为不低于天瑞置业100%股权的评估价,转让价格以最终交易价格为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公司为天瑞置业及诺丁山提供的财务资助属于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天瑞置业及诺丁山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上述财务资助将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

本次交易标的评估结果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核,并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

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议案获准通过,该议案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继续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议案》

公司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减免服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国资发[2022]5号),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发布的《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房屋租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顺国资发[2022]1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符合租金减免政策涉及的82家承租方进行了3个月的租金减免,合计减免金额约为1,145.57万元。

公司在2022年首次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后,公司所在地北京市顺义区出现高风险地区,依据市、区两级《通知》的规定,《通知》发布后如顺义区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公布为准),国有房屋出租单位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减免2022年6个月租金;因此公司拟对符合条件、标准的承租方继续减免3个月租金。

经公司审核,符合本次租金加计减免涉及承租方共计82家,合计减免金额约为1,255.30万元。

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继续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公告》。

此议案六票赞成、零票反对、一票弃权,其中独立董事谢思敏先生对该事项投弃权票,弃权理由如下:本年度公司同样面临新冠肺炎疫情等多方因素影响,物业租赁业务是公司目前最为稳定的利润来源,本次减免租金实施后,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此议案获准通过,该议案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参股公司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空港或资助对象)经营发展,满足其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前期公司及电子城空港另一股东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按股权比例向电子城空港提供借款216,972,878.39元,其中公司提供借款92,972,878.39元,电子城提供借款124,000,000.00元。鉴于上述借款即将到期,经电子城空港向公司及电子城申请,公司拟对上述借款进行展期,电子城同时进行展期,借款展期期限一年,借款展期利率4.35%。

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议案获准通过,该议案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解除代行总经理授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王鹏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王鹏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提出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王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董事会召开日,王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同意王鹏先生的辞职申请,解聘其总经理职务。

王鹏先生提交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辞职报告》前,因身体原因,无法履行公司总经理职责,并于2021年12月1日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公司副总经理、人事总监赵云梅女士代行总经理职权,委托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副总经理赵云梅女士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副总经理、人事总监赵云梅女士于2022年1月1日起,在公司总经理王鹏先生不能履职期间代行总经理全部职责,直至公司总经理王鹏先生恢复履职之日或公司聘任新任总经理开始履职之日止。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赵云梅女士解除其代行总经理职责授权的申请,公司董事会同意赵云梅女士的申请,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解除对赵云梅女士代行公司总经理职责的授权,解除授权后,赵云梅女士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人事总监职务。

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解除代行总经理授权的公告》。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议案获准通过。

六、《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12月28日下午15:00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一层多媒体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议案获准通过,将由董事会负责召集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编号:临2022-082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吴红女士自2016年9月起至2022年9月连任时间已满六年,公司需更换选举独立董事,在独立董事延期更换选举期间,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7 条之规定,在新任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就任前,吴红女士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小军(后附简历)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经对候选人的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小军先生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名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我们同意《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小军先生简历

张小军,男,1971年11月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审计师。曾任北京信和标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审计师,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华夏幸福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控部高级经理,今典投资集团监察审计总监,亿利金威建设集团审计法务中心总经理。现任中玺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内审部常务副总经理、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2-083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

股权暨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天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置业)100%股权,挂牌价格为不低于天瑞置业100%股权的评估价,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天瑞置业及通过天瑞置业间接持有的北京诺丁山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丁山)股权,天瑞置业及诺丁山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公司为天瑞置业及诺丁山提供的财务资助属于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未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最终交易对方、交易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标的评估结果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核,并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

●风险提示:由于交易标的的评估结果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核;股东大会能否通过上述方案存在不确定性,故本次交易方案能否实施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为公开挂牌转让,因此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尚无法确定,能否交易成功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业务布局,盘活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及时回笼资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天瑞置业100%股权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本次挂牌价格为不低于天瑞置业100%股权的评估价,转让价格以最终交易价格为准。本次股权转让全部完成后,公司将不再直接持有天瑞置业及通过天瑞置业间接持有的诺丁山股权,天瑞置业及诺丁山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前天瑞置业及诺丁山股权结构图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最终交易对方、交易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因本次交易拟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尚不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该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名    称:北京空港天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7704281345;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    所: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兆丰街58号;

5.法定代表人:闫贵文;

6.注册资本:2,900万元;

7.成立日期:2005年1月10日;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转让标的权属情况

公司持有的天瑞置业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转让标的资产及经营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217178号),截止 2022 年 8月 31 日,天瑞置业资产及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标的资产信用情况

经查询,截至本次董事召开日,天瑞置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公司对天瑞置业及诺丁山提供借款情况

截至2022年9月20日,公司对天瑞置业及诺丁山提供有息借款本息合计共计42,049.54万元,其中天瑞置业提供有息借款本息合计33,042.79万元,公司对诺丁山提供有息借款本息合计9,006.75万元。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不存在为天瑞置业、诺丁山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等事项。

(六)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1.项目名称: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北京空港天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项目;

2.评估事务所名称: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是否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是;

4.委托人: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5.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6.被评估单位:北京空港天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7.评估目的:股权转让;

8.评估对象: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9.评估范围: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10.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11.评估基准日:2022年08月31日;

12.评估方法:收益法、资产基础法;

13.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08月31日,天瑞置业经审计后总资产账面值48,369.28万元,总负债账面值34,492.75万元,净资产账面值13,876.53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51,003.05万元,总负债34,492.75万元,净资产16,510.30万元,评估增值2,633.77万元,增值率18.98%。详细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评估结论的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2)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08月31日,在本评估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采用收益法确定的天瑞置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12,310.00万元,比审计后账面净资产13,876.53万元,评估减值1,566.53万元,减值率11.29%。

(3)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比较分析和评估价值的确定

天瑞置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16,510.30万元,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12,310.00万元,两者相差4,200.30万元,差异率为34.12%。

评估人员认为,资产基础法从资产重置的角度反映了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结合本次评估情况,被评估单位详细提供了其资产负债相关资料,评估人员对被评估单位资产及负债进行全面的清查和评估。

企业整体收益法评估时,企业的业务收入与投资性房地产的租赁收入一致,但其他参数的使用上,因为一个是企业整体,一个是单项资产,对应的成本、费用口径、折现率的计算口径存在差异,在收入口径一致,而其他多个参数不一致的情况下,整体收益法的计算结果与投资性房地产收益法的计算结果存在较大差异,考虑企业的资产特点、评估目的、交易背景等因素,相对而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更能反映企业的市场价值,因此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因此,本次评估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16,510.30万元(大写为人民币壹亿陆仟伍佰壹拾万元零叁佰元整)作为天瑞置业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

14.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仅对空港股份拟股权转让天瑞置业股权之经济行为有效,并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资产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即2022年08月31日至2023年08月30日)有效。当评估基准日后的委估资产状况和外部市场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原评估结论失效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重新委托评估。

交易标的的上述评估结果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核,公司将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的结果,履行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程序。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公司拟以不低于天瑞置业100%股权的评估价作为初始挂牌价格,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天瑞100%股权。如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管理层可以在本议案“七、授权办理公开挂牌转让相关事宜”规定的授权范围内执行延期、调整价格重新挂牌等方案。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拟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根据挂牌结果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具体的交易进展、交易金额、交易对手方及时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一)对转让标的前期财务资助的后续安排

若本次交易完成,天瑞置业及诺丁山与公司之间原有的债务仍由天瑞置业及诺丁山继续承担,公司前期对天瑞置业及诺丁山的借款将由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财务资助被动转为向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财务资助,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实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内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为保障公司利益,公司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对天瑞置业及诺丁山的借款及时、足额回收:

1.将天瑞置业、诺丁山名下主要资产抵押给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天瑞置业已将其坐落于顺义区空港融慧园的16号4至5层404、22号楼-1至5层22-2、12号4至5层4B1-1及顺义区龙塘路大孙各庄段240号楼6幢1层全部抵押给公司,并已取得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方式:一般抵押;抵押金额共计50,000.00万元(人民币);抵押期限至2027年10月31日。

诺丁山已将坐落于顺义区南法信镇南陈路西侧工业用地及其地上在建工程抵押给公司,并取得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方式:一般抵押;抵押金额10,000.00万元(人民币);抵押期限至2023年4月18日。

2.在股权意向受让方征集过程中,考虑实力强、资金优、信用佳的企业,同时对意向方进行深入的背景调查与充分的前期沟通。

3.在产权交易合同中设置或在单独签订的还款协议中约定相应条件的还款保障条款,相关条款内容将在交易各方协商定稿后及时披露。

除上述措施外,公司仍将保留包括通过司法途径等其他进一步措施以保障公司债权实现的权利。

(二)转让标的职工安置方案

公司将根据《北京空港天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员工分流招聘上岗实施方案》的内容,通过公开招聘、自谋职业、停职待岗、组织分配四种方式,在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完成员工安置方案工作。

七、授权办理公开挂牌转让相关事宜

为提高项目推进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子公司股权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若首次挂牌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成交,依据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顺义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办理延期或向下调整挂牌价格,新的挂牌价格为不低于天瑞置业100%股权评估价值的90%。

(二)根据股权挂牌转让结果和市场情况,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天瑞置业股权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开挂牌程序、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

(三)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完成之日止。

八、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优化公司业务布局、盘活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及时回笼资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天瑞置业及公司通过天瑞置业间接持股的诺丁山股权,天瑞置业及诺丁山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最终影响金额由摘牌价格决定,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不涉及土地租赁情况。

九、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交易规定程序推进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由于本次股权转让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因此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尚无法确定,能否交易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天瑞置业100%股权。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事项,公司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将根据国有资产转让相关规定,采取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且转让价款以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公司本次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事项,实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内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公司为保障本次财务资助资金及时足额收回拟采取的相关措施,具备可行性,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且公司董事会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提议公开挂牌确定意向受让方后,与受让方进一步细化回收财务资助方案,确保及时足额回收。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北京空港天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217178号]》;

(四)《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北京空港天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2-084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

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8月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抗击疫情减免租金的议案》,公司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减免服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国资发[2022]5号),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发布的《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房屋租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顺国资发[2022]1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对符合租金减免政策涉及的82家承租方进行了3个月的租金减免,合计减免金额约为1,145.57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空港股份关于支持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抗击疫情减免租金的公告》。

公司在2022年首次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后,公司所在地北京市顺义区出现高风险地区,依据市、区两级《通知》的规定,《通知》发布后如顺义区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公布为准),国有房屋出租单位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减免2022年6个月租金;因此公司拟对符合条件、标准的承租方继续减免3个月租金。

一、本次减免租金事项概述

(一)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减免2022年3个月租金;

(二)《通知》发布后如顺义区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公布为准),国有房屋出租单位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减免2022年6个月租金;

(三)承租方2022年内实际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实际租期按比例享受减免。租赁合同已涉及免租期等特殊情形的,由租赁双方协商约定。

经公司审核,符合本次租金加计减免涉及承租方共计82家,合计减免金额约为1,255.30万元。

二、本次减免租金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一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议案》,同意本次减免租金的安排。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减免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公司继续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免租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关于继续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

独立董事吴红女士对本事项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公司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背景下的继续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安排,是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的体现,能够帮助园区中小微企业坚定信心、持续经营和发展,有利于推动中小微企业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同意公司本次支持中小微企业抗击疫情减免租金的相关安排,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清杰先生对本事项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公司继续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事项,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及影响力。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我原则同意公司本次支持中小微企业抗击疫情减免租金的相关安排,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谢思敏先生对本事项发表保留意见:本年度公司同样面临新冠肺炎疫情等多方因素影响,物业租赁业务是公司目前最为稳定的利润来源,本次减免租金实施后,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因此,我对减免租金事项持保留意见,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减免租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免租金安排涉及公司营业收入约为1,195.52万元,占2021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比例约为1.18%;预计本次减免租金安排涉及的租金对公司归母净利润的影响约为892.16万元。本次减免租金安排对公司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的影响系未经审计的预估数据,最终影响程度以公司年度审计数据为准,本次减免租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长期发展。

四、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2-085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股份或公司)参股公司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空港或资助对象);

●资助方式:有息借款展期;

●资助金额:92,972,878.39元人民币;

●资助期限:1年;

●资助利率:4.35%;

●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股公司另一股东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58,以下简称电子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电子城空港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此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10月,公司与电子城合资成立电子城空港,电子城空港注册资本金35,8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出租商业用房等。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15,340.3万元,持股比例为42.85%,电子城以货币形式出资20,459.7万元,持股比例为57.15%。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空港股份关于投资设立参股公司并参与相关项目开发建设的公告》。

为支持电子城空港经营发展,满足其项目开发建设需要,经电子城空港申请,公司拟对前期向电子城空港提供的借款进行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前期,为满足电子城空港经营所需,公司及电子城按股权比例向电子城空港提供借款216,972,878.39元,其中公司提供借款92,972,878.39元,电子城提供借款124,000,000.00元。鉴于上述借款即将到期,经电子城空港向公司及电子城申请,公司拟对上述借款进行展期,电子城同时进行展期,借款展期期限一年,借款展期利率4.35%。

本次向电子城空港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公司向电子城空港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电子城空港为公司直接持股42.85%的参股公司,公司已向电子城空港派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代表公司严格监督电子城空港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经营情况。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资助对象名称: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824K6T;

(三)成立时间:2017年10月11日;

(四)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5号楼1至19层101内16层1601室;

(五)法定代表人:纪宁;

(六)注册资本:35,800万元;

(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技术推广服务;产品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八)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电子城空港资产总额54,133.30万元,负债总额40,301.50万元,净资产13,831.79万元,资产负债率74.45%。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4,631.03万元,净利润3,391.19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电子城空港资产总额42,161.91万元,负债总额29,889.61万元,净资产12,272.30万元,资产负债率70.89%。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559.4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九)影响资助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经核实,电子城空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被资助对象股东情况:

(十二)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1年度,公司为电子城空港提供的财务资助共计92,972,878.39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资 助 方: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二)资助对象: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

(三)资助方式:有息借款展期;

(四)资助金额:92,972,878.39元;

(五)借款展期期限:1年;

(六)借款展期利率:4.35%;

公司与电子城空港尚未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展期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向电子城空港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电子城空港为公司参股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其另一股东电子城非公司关联人,同时,电子城按照所持电子城空港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为了保证借款能够及时收回,本公司将密切关注电子城空港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随时评估其风险变化,督促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用,加快项目回款,按时偿还股东借款本金及利息。

五、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66,947.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8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8,897.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49%。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于2020年将所持有的北京空港亿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兆地产)8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物流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上述借款余额均为股权转让前公司为亿兆地产经营发展提供的借款。2021年10月29日,亿兆地产按照《还款协议》归还的本息10,776.49万元(其中本金:7,200万元,利息:3,576.49万元)。2022年10月28日,亿兆地产按照《还款协议》归还的本息11,093.17万元(其中本金:7,200万元,利息:3,893.17万元)。截至目前,亿兆地产按照公司与其签订的《还款协议》正常履约,已累计偿还公司上述借款本息共计约23,869.66万元。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按股权比例为电子城空港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支持其经营业务正常开展,电子城空港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按时清偿公司债务的能力,同时,电子城空港另一股东电子城按股权比例向电子城空港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条件公允。董事会要求公司派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监督电子城空港资金使用情况,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按股权比例为电子城空港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电子城空港按照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按股权比例为电子城空港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电子城空港生产经营正常,具备按时清偿公司债务的能力。同时,电子城空港另一股东电子城按股权比例向电子城空港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条件公允;

综上,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编号:临2022-086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解除代行总经理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王鹏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王鹏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提出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王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同意王鹏先生的辞职申请,解聘其总经理职务。

王鹏先生提交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辞职报告》前,因身体原因,无法履行公司总经理职责,并于2021年12月1日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公司副总经理、人事总监赵云梅女士代行总经理职权,委托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副总经理赵云梅女士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副总经理、人事总监赵云梅女士于 2022年1月1日起,在公司总经理王鹏先生不能履职期间代行总经理全部职责,直至公司总经理王鹏先生恢复履职之日或公司聘任新任总经理开始履职之日止。内容详见2022年1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司关于授权公司副总经理赵云梅女士代行总经理职责的公告》。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赵云梅女士解除其代行总经理职责授权的申请,公司董事会同意赵云梅女士的申请,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解除对赵云梅女士代行公司总经理职责的授权,解除授权后,赵云梅女士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人事总监职务。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解除代行总经理授权的议案》,总经理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发展。公司制定有《公司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在公司选聘新任总经理期间,公司经营管理层将严格按照《公司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加快新任总经理的选聘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总经理辞职及解除代行总经理授权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本次总经理辞职及解除代行总经理授权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解除代行总经理授权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87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8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7日

至2022年12月28日

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15:00至2022年12月28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12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15:00至2022年12月28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2年12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210室;

联系电话:010—80489305;

传真电话:010—80489305;

电子邮箱:kg600463@163.com;

联系人:柳彬;

邮政编码:101318。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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