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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2-106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十一名,实参会董事十一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转让北京市复兴商业城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此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李岩先生、潘文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8号及迤北房地产(复兴商业城项目)转让给北京首开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以市场法确定的评估值17,914.7600万元人民币。北京首开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复兴商业城项目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8号,总建筑面积为14,569.8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772.4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地下面积12,797.4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复兴商业城商场)及车库。该项目现为出租经营,平均年租金约为750万元。

复兴商业城项目面积分布如下:

以2022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并选用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其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22]第010587号”评估报告,复兴商业城项目评估结果为:

账面原值4,683.6625万元,账面净值1,897.3852万元。评估值(含增值税)为 17,914.7600万元,增值16,017.3748万元,增值率844.18%。评估增值原因为多年前账面价值历史成本较低,房地产市场价值增值所致。本次资产评估尚须取得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备案。

资产评估明细表

复兴商业城项目地处北京月坛三里河等区域,承担着服务国家单位的重要任务,且商场多年定位中老年特色商场,为全区服务业重点单位,具有一定的民生保障性质,目前租金水平较低,未来提升也较为困难,无法按市场化方式运营。城运集团受让复兴商业城项目后,城运集团将承继城开集团原有权利义务,继续担负服务国家单位的重要任务。首开集团并不会因受让复兴商业城项目,而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复兴商业城项目自持经营多年,租金收入涨幅不大。若公司继续持有经营,带来的利润和净现金流有限,未来增值潜力较小,对其进行处置有利于快速回笼资金,优化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此项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定价符合公平原则,对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无不利影响。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此议案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题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2-107号)。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30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拟转让北京市复兴商业城项目的议案》。

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108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2-107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开集团”、“转让方”)拟将持有的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8号及迤北房地产((以下简称“复兴商业城项目”、“标的资产”)转让给北京首开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运集团”、“收购方”),收购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以市场法确定的评估值17,914.76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城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历史关联交易情况:过去 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和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及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等关联交易。

●交易风险: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是本次交易定价的主要参考因素,但本评估报告尚须取得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的备案,如未能获得备案,须重新进行资产评估,导致出现评估价值变动的风险,进而影响收购价格。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转让北京市复兴商业城项目的议案》。

为积极适应行业形势变化,处置收益水平较低资产,快速回笼资金,优化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城开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北京市西城区复兴商业城项目转让给城运集团,收购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以市场法确定的评估值17,914.7600万元人民币。

以2022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并选用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其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22]第010587号”评估报告,复兴商业城项目评估结果为:账面原值4,683.6625万元,账面净值1,897.3852万元。评估值(含增值税)为 17,914.7600万元,增值16,017.3748万元,增值率844.18%。本次资产评估尚须取得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备案。

城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首开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控股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过去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和接受首开集团担保及接受首开集团财务资助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首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等关联交易。

2022年1月至11月,本公司接受城运集团劳务和服务额为2,123.52万元;向城运集团提供劳务额为83.8万元;向城运集团出租房产额为948.64万元,合计与城运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额为3,155.96 万元,全部为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二、关联方介绍

城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首开集团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 年8 月,注册资本3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吴智;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后街22号3幢01层;主营业务: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家庭劳务服务;洗车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及供应;项目投资;酒店管理;房地产经纪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机械设备租赁;工程项目管理;检测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餐饮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城运集团资产总额为4,349,124,465.86元,负债总额为3,538,490,019.87元,资产净额为810,634,445.99元。2021年城运集团营业收入为3,077,273,487.66元,净利润为73,635,797.35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复兴商业城项目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8号,总建筑面积为14,569.8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772.4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地下面积12,797.4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复兴商业城商场)及车库。

复兴商业城项目产权人为城开集团,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程序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具体如下:

该项目现为出租经营,平均年租金约为750万元。如下:

1、商业部分房屋承租人:北京市复兴商业城有限公司,租赁期限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现至租期结束租金日单价为1.58元/㎡?天(含税、不含物业费)。

2、中化大厦地下车库房屋承租人:中化国际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期限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车位个数44,现至租期结束年租金500,000元,日单价为31.13 元/个?天(含税、不含物业费)。

3、光大银行地下车库房屋承租人:光大置业有限公司,租赁期限截止日期2024年4月30日,车位个数29,现至租期结束年租金332,640元,日单价为31.43 元/个?天(含税、不含物业费)。

四、标的资产资产评估情况

(一)评估机构及评估方法的选择

公司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2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复兴商业城项目进行了评估。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国融兴华评报字[2022]第010587号”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采用了市场法、收益法两种方法分别从不同角度测算评估对象的房地产价值。市场法能从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角度更好的反映出房地产价值水平,收益法能从房地产收益的角度较好的反映出房地产价值水平。考虑到本次评估值类型为市场价值,与通过出租实现房地产价值存在差距,因此采用市场法结果确定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二)评估假设

1.交易假设: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它是假定评估对象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假设被评估资产拟进入的市场条件是公开市场。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指一个有自愿的买者和卖者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3.持续使用假设:假定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并将继续使用下去;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有关的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无重大变化;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有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无重大变化;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8.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是按照不变价格体系确定的,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三)评估增值说明

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作为评估结论,截止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城开集团拟非公开协议转让复兴商业城项目,账面原值4,683.6625万元,账面净值1,897.3852万元。评估值(含增值税)为 17,914.7600万元,增值16,017.3748万元,增值率844.18%。评估增值原因为多年前账面价值历史成本较低,房地产市场价值增值所致。

详见评估明细表。

五、本次交易的定价

本次复兴商业城项目转让的对价以评估报告结果作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交易价格为以市场法确定的评估结果,即评估值(含增值税)为 17,914.7600万元人民币。

本次资产评估尚须取得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备案。如未能获得备案,须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六、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城开集团;  受让方:城运集团。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收购方式

城开集团拟将复兴商业城项目转让给城运集团,收购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以市场法确定的评估值17,914.7600万元人民币。

本次资产收购将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

2、项目收购价款与支付

各方共同确认,本次项目转让的对价以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结果作为基础。即以市场法确定的评估结果,评估值(含增值税)为 17,914.7600万元人民币。本次资产评估尚须取得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备案。如未能获得备案,须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配合开展项目转让程序,受让方将项目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

(三)税费

本次转让所涉及的契税、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等税负,根据法律规定,由纳税义务人缴纳。

(四)其他事项

本项目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程序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公司已就项目转让出现纠纷情况做出了适当的保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协议安排。如城运集团未将转让价款全款支付给公司,公司将不办理向城运集团转让项目的手续。

七、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复兴商业城项目地处北京月坛三里河等区域,承担着服务国家单位的重要任务,且商场多年定位中老年特色商场,为全区服务业重点单位,具有一定的民生保障性质,目前租金水平较低,未来提升也较为困难,无法按市场化方式运营。城运集团受让复兴商业城项目后,城运集团将承继城开集团原有权利义务,继续担负服务国家单位的重要任务。首开集团并不会因受让复兴商业城项目,而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关系。

复兴商业城项目自持经营多年,租金收入涨幅不大。若公司继续持有经营,带来的利润和净现金流有限,未来增值潜力较小,对其进行处置有利于快速回笼资金,优化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九届九十九次董事会,对上述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李岩先生、潘文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李灏先生、王立川先生、蒋翔宇先生、独立董事孙茂竹先生、邱晓华先生、白涛女士、秦虹女士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同意此项议案,同时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认为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股东无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公司九届九十九次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利益,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基于此项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定价符合公平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无不利影响,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公司拟转让北京市复兴商业城项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表决。

本次资产评估尚须取得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备案。

九、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九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意见;

4、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30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30日

至2022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106号)及《关联交易公告》(临2022-107号),于2022年12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9日9:00—11:30,13:00—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12月29日16:00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D座9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428032、66428075

传真:(010)66428061

电子邮件:gudongdahui@bcdh.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任女士、侯女士

4、注意事项: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按照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入大厦,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2-109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白涛女士因任期已满六年,无法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申请,辞去其担任的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白涛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法定要求,为此,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白涛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或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满足法定要求后生效。在此期间,白涛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或尽快达成独立董事所占比例满足法定要求。

公司董事会谨对白涛女士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计票、监票。因公司董事长李岩先生不能亲临主持,按照《公司法》第101条的规定,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赵龙节董事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董事长李岩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董事会秘书王怡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北京和信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静、李一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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