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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2-103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9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方能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胡鑫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增加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 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6、 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7、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3关联股东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议案1、议案3-7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重华、张屠思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 2022-104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方能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方能斌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选举方能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方聪艺女士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审议,聘任方聪艺女士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1)聘任舒奎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经审议,聘任舒奎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聘任王火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经审议,聘任王火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聘任孙俊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经审议,聘任孙俊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4)聘任宋鲲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经审议,聘任宋鲲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5)聘任胡鑫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经审议,聘任胡鑫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火红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聘任王火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胡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聘任胡鑫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许红英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聘任许红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相瑜、许文才、舒奎明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陈相瑜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选举许文才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选举舒奎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翰林、陈相瑜、方聪艺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刘翰林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选举陈相瑜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选举方聪艺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于许文才、刘翰林、方聪艺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许文才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选举刘翰林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选举方聪艺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方吾校、许文才、方能斌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方吾校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选举许文才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选举方能斌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2-105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孙学勤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孙学勤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孙学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2-106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第一次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的选举,确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名单如下:

1.非独立董事:方能斌先生(董事长)、方吾校先生、方聪艺女士、舒奎明先生

2.独立董事:刘翰林先生、许文才先生、陈相瑜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1,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2。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方吾校先生(主任委员)、方能斌先生、许文才先生

2.审计委员会委员:刘翰林先生(主任委员)、陈相瑜先生、方聪艺女士

3.提名委员会委员:陈相瑜先生(主任委员)、许文才先生、舒奎明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许文才先生(主任委员)、刘翰林先生、方聪艺女士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股东代表监事:孙学勤先生(监事会主席)、钟沙洁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杨德龙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事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会监事简历详见附件3。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裁:方聪艺女士

2.副总裁:孙俊军先生、宋鲲先生、舒奎明先生

3.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王火红先生

4.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胡鑫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许红英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

联系电话:0571-82838418

传真号码:0571-82831016

电子邮箱:shengda@sdpack.cn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4,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5。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以及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1.钱育新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2.王海明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3.郑生长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俞爱红女士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附件1: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1、方能斌先生:1969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包装联合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6月至今历任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局主席等职务;1999年4月至今担任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04年11月至2011年5月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2月至今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方吾校先生、方能斌先生、方聪艺女士父子女三人通过全资控制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了公司64.1393%的股份(截至2022年12月15日),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方能斌先生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方吾校先生:1949年7月出生,高级经济师,中国包装联合会参事会主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至1984年担任大桥包装材料加工厂厂长;1984年至1987年担任萧山包装材料厂厂长、党支部书记;1988年至1991年担任工贸合营萧山包装材料总厂厂长、党支部书记;1992年至1997年担任浙江胜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1994年12月至今历任胜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2004年11月至2011年5月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方吾校先生、方能斌先生、方聪艺女士父子女三人通过全资控制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了公司64.1393%的股份(截至2022年12月15日),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吾校先生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方聪艺女士:1977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包装联合会纸制品包装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国籍,杭州市女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4月至今先后担任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董事等职务;2001年11月至今历任胜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004年11月至2016年12月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

方吾校先生、方能斌先生、方聪艺女士父子女三人通过全资控制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了公司64.1393%的股份(截至2022年12月15日),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方聪艺女士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舒奎明先生:1972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杭州市劳动模范,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8月至2016年8月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纸箱厂总管,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任胜达集团江苏双灯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7月任成都胜达中天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7月到2019年6月任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运行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2019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舒奎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68%(截至2022年12月15日),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舒奎明先生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2:第三届独立董事简历

1、刘翰林先生:1963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厦门大学会计学管理学硕士,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经济学学士,现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现任力天影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兆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联信会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1年11月15日至今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翰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翰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许文才先生,1957年2月出生,工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印刷学院二级教授、天津科技大学博导;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印刷包装工程学首席科学传播专家,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5月至1994年6月在陕西机械学院包装工程教研室任教,1994年7月至1995年8月在德国合作科研,1995年9月至1998年9月任西安理工大学印刷包装工程学院院长。1998年9月调入北京印刷学院,曾任校长助理,兼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院长、印刷包装材料与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主任、北京印刷学院副校长等职。现兼任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副会长,中国包装联合会包装印刷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标准化协同创新平台包装印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包装工程》杂志编委会副主任,《印刷技术》、《数字印刷》、《中国印刷年鉴》编委、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许文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文才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陈相瑜先生:1979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武汉大学法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12月至2017年8月年任职于浙江钱江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7年9月至2021年9月任职于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2021年9月至今任职于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陈相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相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3: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1、孙学勤先生:1969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国家注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一级);杭州市十佳HR经理人。2009年6月至2012年8月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职务,2015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职教中心主任职务,2016年12月至今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职教中心主任职务。

孙学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队员条件。

2、钟沙洁女士:1983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10月至2016年12月先后担任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助企党务干部、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项目申报专员、董事长秘书;2016年12月至2018年4月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2018年4月至今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钟沙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钟沙洁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杨德龙先生:1978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5年5月至2014年12月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信息技术工程师,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主任,2016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主任。

杨德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4: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宋鲲先生:1977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2004年11月至2016年12月先后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计划经理、促销服务中心主任、产销副总监、运行总监、营销部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营销部总经理。

宋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47%(截至2022年12月15日),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宋鲲先生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王火红先生:1977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税务师,杭州市会计领军人才、浙江省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1月至2004年11月担任浙江新胜达包装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助理;2004年11月至2006年7月担任江苏双灯纸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6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12月至今同时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火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68%(截至2022年12月15日),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火红先生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孙俊军先生:1976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杭州市领军人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担任杭州胜铭纸业有限公司行政部部长;2008年6月至2014年6月先后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法务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管理办公室主任;2014年6月至2016年12月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政策研究室主任兼法务部部长;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政策研究室主任兼法务部部长;2019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孙俊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47%(截至2022年12月15日),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俊军先生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胡鑫女士:1989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3月至2015年9月任中国胜达包装集团有限公司(原纳斯达克交易代码:CPGI)董事会秘书;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2月至今同时担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胡鑫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47%(截至2022年12月15日),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鑫女士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5: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许红英女士:1980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8月至2021年10月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职务,2021年10月至今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许红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红英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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