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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麟杰:关于公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  

2017-05-10 19:02:09 发布机构:嘉麟杰 我要纠错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嘉麟杰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 月28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确认,该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3 月14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2月28日、 2017年3月7日、2017年3月14日、2017年3月21日、2017年3月28日、2017 年3月31日、2017年4月11日、2017年4月18日、2017年4月25日、2017年5 月3日、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 告》(公告编号:2017-020)、《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035)、《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041)、《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4)、《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由于预计无法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后3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 报告书),根据深交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 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根据目前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青源”)的部分股权。德青源开创了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农业模式,建立了全球领先的循环经济标准,被国家发改委评为首批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之一。德青源的第一大股东为上海益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钟凯民先生与郭新平先生。 2.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仍在论证过程中,本次交易的方式初步确定为现金购买,具体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准。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与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与主要交易对方签订了收购意向协议,就本次交易达成初步意向。公司正在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进行沟通、协商,相关内容和细节尚在进一步论证和完善中,本次交易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事项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准。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情况 公司聘请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各中介机构正在开展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 5.本次交易涉及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无需经其他有权部门事前审批。 二、收购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签署主体 甲 方: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小将 乙 方:上海益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新平 2.主要内容 (1)收购意向和框架 甲方拟以现金向目标公司部分现有股东收购目标公司股份,同时不排除向目标公司增资。乙方将依法充分行使目标公司控股股东的权利并发挥其影响力,协调目标公司及其他目标公司股东促成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涉及的主要事项安排 本协议签订后各方开始本次交易准备工作,乙方应保证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其他相关股东配合甲方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参考,具体交易方案经交易各方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签订正式收购协议确定。 (3)排他性 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确保自身以及目标公司不再与其他方就目标公司股份权益的转让或交易进行任何实质性接洽,直至本协议约定的合作终止。 (4)其他 各方签署本协议,系各方对本协议项下交易事宜达成的一致意向,但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条款和方案由各方另行签订正式交易协议确定。 甲方在对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收购尽职调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重大瑕疵而不具备上市公司收购条件时,甲方可单方面放弃本次交易并终止本协议。各方也可协商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的签订、生效、履行及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各方同意,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三、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涉及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与交易对手方的沟通和谈判工作也还在进行中,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导致公司不能在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四、后续工作安排及预计复牌时间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17年5月26日召开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待该议案获得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公司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即预计最晚将于2017年8月3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在股票复牌前,公司将继续协调交易各方共同推进本次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及时公告并复牌。 如股东大会没有通过前述议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复牌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次停牌筹划的事项及对公司的影响。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 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 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 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工作进度,并及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广州证券认为:嘉麟杰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考虑到本次重组的复杂性,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按计划积极推进相关重组事宜,公司累计停牌6个月内复牌具有可行性。广州证券将督促嘉麟杰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在本次重组各项工作完成之后,于2017年8月30日之前尽快公告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后申请复牌。 六、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4嘉杰债,债券代码:112202)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正 常交易,不停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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