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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汉生态: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17年付息公告  

2017-08-23 18:10:35 发布机构:铁汉生态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7-123 债券代码:112437 债券简称:16铁汉02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17年付息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6铁汉02”(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7年8月29日兑付 2016年8月29日至2017年8月29日期间的利息每张4.49元(含税)/张。 “16铁汉02”付息期间的债权登记日为 8月28日。凡在2017年8月 28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7年8 月28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简称“16铁汉02”、“本期债券”、债券代码 112437) 至 2017年8月29日第1年期满。根据《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和《深圳 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16铁汉02 3、债券代码:112437 4、发行总额: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4 亿元。 5、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利率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6、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帐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 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票面利率: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为4.49%,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 9、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0、还本付息期限及方式: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8月29日。 12、付息日: 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的起息日:2017年8月 29日; 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4.49%。 13、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8月29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8月29日。 14、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5、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6、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7、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监管银行:本次债券的监管银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19、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按照《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 二期)票面利率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告,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4.49%。 本次支付2016年8月29日至 2017年8月28日一年期利息,即每手“16 铁汉02”(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44.9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 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35.92元,扣税后非居民企 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00元派发利息为40.41元)。 三、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摘牌日、债权登记日及兑付兑息日 1、本期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2017年8月28日 2、本期债券除息日:2017年8月29日 3、本期债券付息日:2017年8月29日 四、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2017年8月28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 铁汉 02”债券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方法 1、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付息。 2、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将本期债券本年度利息足额划 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年度利息划付给相应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3、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 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 8133号农科商务办公楼 7楼 联系人:邓伟锋 电话:0755-23483389 传真:0755-23483389 八、相关机构 1、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 王浩、刘欢 咨询电话:0755-82130833-6665 传真电话:0755-82135199 邮政编码:518001 2、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人:梁一霞 联系电话:0755-21899317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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