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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新能:关于补发股权司法冻结公告的声明  

2017-09-11 16:44:33 发布机构:紫光新能 我要纠错
公告编号:2017-039 证券代码:832854 证券简称:紫光新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陕西紫光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股权司法冻结公告的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7年8月1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冻结公司实际控制人 卞新持有公司的股份1,124,410股,冻结期限为2017年8月1日至 2020年7月31日。 由于公司相关人员对股份司法冻结履行披露义务的理解有误,认为此次冻结比例为总股本的3.21%,未达到5%,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故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告知主办券商。后经主办券商督导,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卞新累计质押股数已达到 60.45%,公司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补充披露股权司法冻结的情况,相关公告如下:《陕西紫光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理解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及时对公司股权质押、冻结信息进行查询,督促公司股东规范履行告知义务,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7-039 陕西紫光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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