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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安股份:诉讼进展公告  

2017-10-20 16:49:32 发布机构:巨安股份 我要纠错
公告编号:2017-053 证券代码:837260 证券简称:巨安股份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巨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日期:2017年1月12日 (二)受理机构名称: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三)受理机构所在地: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 二、有关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原告或申请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山西巨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张斌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张猛 刘俊 山西方立律师事务所 4.其他信息: 暂无 (二)被告或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华阳煤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李志刚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袁晓鸿 山西祝融万权(晋城)律师事务所 4.其他信息:暂无 (三)基本案情: 公告编号:2017-053 2014年5月26日,被告为采购KT191矿用无线通讯系统与原 告签订《销售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总金额为 430,000.00 元,付 款方式为设备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后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照技术协议内容制造相关设备并发送给被告,并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于2015年7月6日,经双方共同组织验收,原告提供的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履行付款义务,但被告拒不支付货款。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2017年10月19日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17)晋 0802民初227号的民事调解书,双方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经法院确 认如下: 1、被告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华阳煤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 26 日前支付原告山西巨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 万元货款, 2018年6月26日前支付原告10万元货款,2018年9月26日前支 付原告10万元货款,2018年12月26日支付原告剩余货款13万元, 以上四笔货款共计43万元。 2、原告山西巨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全力配合被告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华阳煤业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当地的相关职能部门验收该设备,非因被告原因导致设备验收未通过,则被告拒绝支付剩余欠款,并有权向原告追索已付货款。 3、案件受理费7844元,减半收取3922元,保全费2720元, 公告编号:2017-053 由山西巨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四、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出具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仲裁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业务无重大影响,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正常。本公司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次诉讼、仲裁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收回货款,减少坏账准备余额,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7)晋0802 民初227号】 山西巨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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