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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0-20 22:11:44 发布机构:中国天楹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17-88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严圣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中国天楹,证券代码:000035)自2017年8月22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因涉及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2017年8月29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 公司原预计在2017年10月23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资产重组信息, 由于本次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及相关各方尚需就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协商、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 业务》的规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23日 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鉴于本次交易对方之一为中节能华禹(镇江)绿色产业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其管理人及普通合伙人系中节能华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严圣军先生及董事茅洪菊女士通过江苏天勤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节能华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8%股权,且严圣军先生担任中节能华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次交易对方之一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费晓枫先生担任其委托投资部投资经理。作为关联董事,严圣军、茅洪菊、费晓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TY2017-89)。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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