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246 证券简称:
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 2017-044
北京万通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办理
股票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接到股东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办理了
股票质押业务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具体情况
万通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622,463,220股,于2017年11月9
日将其中的26,315,769股股份,占持有股数的4.23%,占公司
总股本的1.28%,
质押给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金融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11月9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股票质押是基于万通控股与工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所要求的增信措施,所担保的贷款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6月26日,到期日为2032年6月25日。截至本公告日,万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为622,463,22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0.30%;进行上述质押后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617,627,008股,占持股总数的99.22%,占公司总股本的30.07%。
二、股东质押情况的其他披露事项
上述股票质押是基于万通控股与工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要求的股票质押担保增信措施,本次质押不涉及平仓预警线,不存在股价波动需要补仓的情形。
三、万通控股及公司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万通控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忆会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
截止本公告日,万通控股及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票1,355,024,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97%,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350,185,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73%。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