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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99:翔港科技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17-11-27 18:03:49 发布机构:翔港科技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9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28,008,585.7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9月15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8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24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31,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8,598,150.79元,募集资金净额202,401,849.2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210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情况 环评批复情况 (万元) 金额(万元) 年产5.8亿个彩盒2.4亿个标签 沪临地管委备 沪浦环保许评 1 30,463.55 20,240.18 新型便携式日化包装生产项目 【2015】129号 【2015】708号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有资金或负债方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28,008,585.7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85号《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128,008,585.77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序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拟置换金额(元) 号 投资金额(元) 目金额(元) 年产5.8亿个彩盒 2.4 1 亿个标签新型便携式 202,401,849.21 128,008,585.77 128,008,585.77 日化包装生产项目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28,008,585.77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对本次置换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85号《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经鉴证后认为: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17年9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如下: 1.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且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公司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前述决策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所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8,008,585.7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28,008,585.77元。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四)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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