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典传媒: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7-11-27 18:42:09
发布机构:摘牌景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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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5586 证券简称:景典传媒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景典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挂牌公司名称:北京景典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景典传媒
股票代码:8355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向超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协议方式转让
变动日期:2017年11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景典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景典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协议转让目的......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7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7
第七节备查文件......7
第一节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吴向超
公司、景典传媒指 北京景典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吴向超于2017年11月24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北京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景典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股股份的
权益变动行为。
本报告书 指 北京景典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吴向超:男,1974年 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6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硕士学历。1998年10月至2002年3
月,任北京金色世纪网络订房服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2年 3月
至2007年4月,任北京金色世纪商旅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
4月至2008年5月,任易家度假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5
月至2011年9月,任中国华油集团公司阳光出行网副总经理。2011
年9月至2015年6月,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电子商
务事业部高级总监。2011年4月至2012年5月,任景典华美有限执
行董事兼经理。2012年5月至2015年6月,任景典华美有限监事。
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 2017年11月2(4 本次交易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占景典 所持股份 股东持股变 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 股份名称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 传媒已 性质及性 动达到规定 方式
义务人 (股) 发行股 质变动情 比例的日期
份比例 况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1,894,456
吴向超 景典传媒 人民币 7,577,830 55.68% 股,有限售 2017年11月 协议转让
普通股 条件流通 24日
股
5,683,374
股
三、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 持股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吴向超减持所持有景典传媒流通股 200,000 股,
占景典传媒总股本的1.47%,其中100,000 股转让给拟为公司做市的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000 股转让给拟为公司做市的网信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吴向超系自愿减持景典传媒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景典传媒于2016年1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截至2017年11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向超持有
景典传媒股份 7,577,830股,占总股本的55.68%,其中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1,894,45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683,374股。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权益变 转让前请况 转让股份 受让股 权利变动达到5% 转让后情况
动人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数量(股) 份数量 整数倍的日期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
(股) 例(%) (股) 例(%)
吴向超 7,577,830 55.68 200,000 0 2017年11月24日 7,377,830 54.21
上述股份转让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向超先生持股 数量7,377,830 股,持股比例为54.21%,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景典传
媒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况。
第五节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转让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向超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的流通股,不存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内容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向超身份证复印件、北京景典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向超
2017年11月27日
附表: 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公众公司名称 北京景典传媒科技股份有限 公众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
公司 12号1号楼14层1410室
股票简称 景典传媒 股票代码 8355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吴向超 信息披露义务人 郑州市二七区淮南街6号院
地址 6号楼16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化 减少 无
不变,但持有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公众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是否为 否□
公众公司实际控
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可多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赠与□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继承□
间接方式转让□执行法院裁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数量:7,577,830股,占比:55.68%
及占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200,000股,变动比例:1.47%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7,377,830股,持股比例:54.21%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导 是□否不适用□
致其丧失控股股东地位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是□否不适用□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众公司的负 是□否不适用□
债,未解除公众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众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吴向超
日期: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