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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特龙: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17-11-29 16:18:10 发布机构:摘牌宝特 我要纠错
公告编号:2017-065 证券代码:831452 证券简称:宝特龙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宝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12月15日10:00时 结束时间:2017年12月15日11:00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7-065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2月11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武汉宝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如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上门等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2月14日 公告编号:2017-065 (三)登记地点: 武汉市汉阳区琴断口街黄金口三村270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汉阳区琴断口街黄金口三村270号 联系电话:027-84649396 13971515368 传真:027-84649345 邮编:430051 联系人:杨隽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武汉宝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武汉宝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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