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630:拉芳家化: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2018-03-07 18:57:14
发布机构:拉芳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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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芳家化”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拉芳家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股票发行和本次解禁前的股本情况
2017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
具了《关于核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5号),核准拉芳家化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60万股,并于2017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十二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 4名,分别为广州市力奥盈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奥盈辉”)、深圳市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创润”)、深圳市瑞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瑞兰德”)及广东众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众友”),上述4名股东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18,933,300股,占股份总数的10.86%。现上述股东股票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股票将于2018年3月14日起解除限售。二、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股东承诺具体如下:
公司股东力奥盈辉、深圳创润、深圳瑞兰德、广东众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8,933,300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3月14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单
(单位:股) 股本比例 位:股)
1 力奥盈辉 5,886,000 3.38% 5,886,000
2 深圳创润 5,853,300 3.36% 5,853,300
3 深圳瑞兰德 4,578,000 2.63% 4,578,000
4 广东众友 2,616,000 1.50% 2,616,000
合计 18,933,300 10.86% 18,933,300
四、股本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类型
股份数(股) 占比 股份数(股)股份数(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30,800,000 75.00% -18,933,300 111,866,700 64.14%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43,600,000 25.00% 18,933,300 62,533,300 35.86%
股份总数 174,400,000 100.00% 0 174,400,000 100.00%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拉芳家化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拉芳家化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广发证券对拉芳家化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之签署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詹晓婷 陈运兴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