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誉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17 17:14:34
发布机构:金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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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1621 证券简称:金誉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志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75,087,7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5,087,7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5,087,7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5,087,7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更好的进行公司2018年的运作,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
提出了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预算数据和经营目标,
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5,087,7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业务指南(试行)》和《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试行)》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26)及《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27)。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5,087,7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
度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71.04万元,年初未分配利
润为959.48万元,截止2017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044.47万元。
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及现金流量情况,并考虑到公司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和经营需求,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2017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5,087,7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现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5,087,7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 解答(二)――连续发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5,087,7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17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2017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事宜进行追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17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8-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746,8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吴志祥、陈东平先生,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张晓健、史山山、胡承伟
结论性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