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永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13 18:35:21
发布机构:恩永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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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永(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院2号楼8层2-803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陶恩树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393,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2)、《恩永(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9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工作报告对董事会2018年度取得的主要工作成就、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回顾、总结,公司发展态势良好,对经营业绩进行总结;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完善;公司根据总体发展战略要求,提出了2019年公司发展的主导思想和主要工作任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9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204034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9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204034号】,公司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9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613,235.83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5,078,241.19元。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虑,2018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9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目前的发展情况,编制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9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恩永(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9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外部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8年较好的完成了审计各项工作。现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由董事会根据届时市场情况确定其审计的年服务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公告的《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9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主席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9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公告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9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尚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晓茹、吕海波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恩永(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恩永(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恩永(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