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一)该协议为投资框架协议,该协议涉及的数量是双方合作目标,实际情况以未来实际发生为准。
(二)该采煤沉陷区水面漂浮式光伏创新示范项目的实施须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因此,协议执行的起始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该协议的签署在短期内将不会给公司带来收益,亦不会对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近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南
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投资公司”)与安徽省淮南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淮南综合治理办公室”)在淮南市签署《淮南市采煤沉陷区水面漂浮式光伏创新示范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淮南综合治理办公室同意中南投资公司在淮南市采煤沉陷区投资建设水面漂浮式光伏创新示范项目。该项目初步可规划容量暂定35万千瓦,分期开发,根据目前的市场价格,1万千瓦投资约8,500万元,预计总
投资约29.75亿元,最终开发规模及开发时限根据沉陷区水面可利用面积、土地(水面)调规及电力消纳情况确定。中南投资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二)该协议是投资框架协议,中南投资公司将根据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好各期可行性研究工作,履行中南投资公司及公司的决策程序。
(三)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安徽省淮南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
2.党组书记兼主任:王均昌。
3.主要职责:淮南综合治理办公室为淮南市政府直属机构,负责编制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总体规划,指导、检查有关县区政府落实搬迁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对搬迁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落实综合治理工作等。
4.办公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政务新区C座。
5.公司、中南投资公司与该业主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该业主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安徽省淮南市采煤沉陷区水深在3-25米,属于光伏三类偏二类地区,水面平静,适合建漂浮水面电站。在淮南市采煤沉陷区投资建设水面漂浮式光伏创新示范项目是变废为宝、资源再利用的事业,既有利于改善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拉动地方经济快速稳定增长,也将助力传统型资源城市转型发展,符合国家创新发
展理念和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广阔。
淮南综合治理办公室同意并支持中南投资公司在淮南采煤沉陷区内规划开发建设水面漂浮式光伏项目。根据淮南综合治理办公室和中南投资公司现场实际踏查,初步可规划容量暂定35万千瓦,分期开发。项目1万千瓦投资约8,500万元,预计总投资约29.75亿元,最终开发规模及开发时限根据沉陷区水面可利用面积、土地(水面)调规及电力消纳情况确定。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淮南市采煤沉陷区水面漂浮式光伏创新示范项目。
(二)项目规模:暂定35万千瓦,分期开发。
(三)项目投资:项目1万千瓦投资约8,500万元,预计总投资约29.75亿元。
(四)淮南综合治理办公室同意并支持中南投资公司在淮南采煤沉陷区内规划开发建设水面漂浮式光伏项目,配合中南投资公司的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并给予最大限度的政策扶持。
(五)淮南综合治理办公室协助中南投资公司向国家申请采煤沉陷区治理利用优惠政策,帮助中南投资公司协调开发的水面光伏项目送出电力由当地电网公司接收。
(六)中南投资公司负责在当地依法设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
(七)淮南综合治理办公室根据政策法律规定和项目要求为中南投资公司提供用地(水面)支持,争取在国家层面完成土地(水面)调规;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开展光伏专项规划编制、送出与消纳、环评等专题研究方案。
(八)生效条件: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是为了加大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的投资开发力度,充实和丰富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提高盈利水平。该采煤沉陷区水面漂浮式光伏创新示范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扩大公司和中南投资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对公司和中南投资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六、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约10.5万千瓦,新并网发电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9.5万千瓦。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淮南市采煤沉陷区水面漂浮式光伏创新示范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