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日报
【今日主题】
注册制要推迟吗
在 2014 年和 2015 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曾多次明确提出过要“实施股票发行注册改革” 。 2015 年 12 月 27 日,中国国务院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举措获得中国最高立法机关的修法授权,于 2016 年 3 月起施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资本市场所做的表述有:推进股票、债券市场改革和法制化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适时启动深港通。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和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令人意外的是,今年的新股发行注册制并没有体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
股票发行注册制主要是指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时, 必须依法将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 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作形式审查,不对发行人的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核和价值判断而将发行公司股票的良莠留给市场来决定。这类发行制度的代表是美国和日本,它的市场化程度非常高。
注册制拥有颇多优点。首先证券市场结构会发生根本性改变,新三板、创业板会迅速夸张;第二,私募市场将对创业和创新的促进作用会增强;第三是很多在国内上不了市的公司选择了到海外去上市,在某种意义上体现了核准制的缺陷,而注册制或许能对这种情况有所改善。
我们认为,尽管从 3 月 1 日开始的两年内的任意一天都可以实施注册制,但相应的规章制度还没有出来,甚至连讨论稿或意见稿也没有看见,所以真正实施还需要时间。其中备受关注的股票注册制改革,目前已处于全国人大“二审”的阶段,国务院授权证监会试点后会尽量提速,但 2016 年出台注册制改革方案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