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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根据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33号),公司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AG、大家资产-民生银行-大家资产-盛世精选2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6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660,231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1,660,23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3月29 日(星期二)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相关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33号),公司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大家资产-民生银行-大家资产-盛世精选2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6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660,231股。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1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6个月,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2。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6名投资者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1,660,23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3月29日(星期二)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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