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3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72元

●相关日期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5月17日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1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差异化分红方案:

(1)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2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本公告日,以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581,855,946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8,936,281.1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因本次权益分派无送股和转增分配,所以送转比例为0,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截至本公告日以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581,855,946股为基数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581,855,946×0.72÷586,272,256≈0.7146元/股

因此,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7146)÷(1+0)=(前收盘价格-0.7146)元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的对象外,其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含回购专户中的股份)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郑州安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Z&F International Trading Limited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 A 股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2】85 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72元。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将按照上述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48元。如QFII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648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72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如有疑问请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部门: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371-86506868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4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60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59.28元/股(含)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2年6月20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图生物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416,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533%,成交的最高价为49.92元/股、最低价为42.3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5,106,149.76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安图生物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本次利润分配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7日,除权(息)日为2022年6月20日。

根据有关规定和《安图生物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6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59.28元/股,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581,855,946×0.72÷586,272,256≈0.7146元/股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转股或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0-0.7146)]+0/(1+0)≈59.28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59.28元/股的情况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0,000万元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60,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863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5,000万元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530,3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4316%。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相关推荐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温馨提示请远离场外配资,谨防上当受骗。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