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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姜雪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091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姜雪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含4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研究,公司董事会提名姜雪飞、朱雪花、余忠、彭卫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含3名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研究,公司董事会提名钟明霞、周俊祥、黄治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崇达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拟为珠海崇达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该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姜雪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2月出生,厦门大学EMBA硕士,现兼任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会长。1995年5月创办本公司,自2010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控股股东姜雪飞先生与朱雪花女士为夫妻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姜雪飞先生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姜曙光先生为兄弟关系。截至披露日,姜雪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7,821,720股,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姜雪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朱雪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2月出生,南开大学EMBA硕士。1995年5月创办本公司,自2010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公司控股股东姜雪飞先生与朱雪花女士为夫妻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披露日,朱雪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245,440股,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朱雪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余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5月出生,复旦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工商管理博士(DBA),正高级经济师。自2010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6年1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披露日,余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882,4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余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彭卫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1月出生,湖南大学EMBA硕士。自2000年起,历任制造部工程师、主管、经理、总监以及技术中心主任等职务。自2010年8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2019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披露日,彭卫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916,56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彭卫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钟明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2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1990年至1993年任中山大学法律系讲师;1994年至今任职于深圳大学法学院。现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自2018年10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披露日,钟明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钟明霞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周俊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2月出生,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89年参加工作并从事独立审计和评估工作,历任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评估公司总经理、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等职务。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振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华舟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政府引导基金及深圳市政府天使母基金的专家组成员、评审委员。自2019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披露日,周俊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周俊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黄治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2月出生,中山大学EMBA硕士。1998年9月至2012年12月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秘书室经理、美的学院创办院长、美的小家电管委会成员兼运营与人力资源总监等;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于长沙远大住宅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高级副总裁兼华南事业部总经理、企管部总监等。现任长沙市玉台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和首席顾问、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相宜本草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职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湖南东方雷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披露日,黄治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黄治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092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杨林、何玉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和沟通的工作,为了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子公司珠海崇达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可以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珠海崇达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杨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4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EMBA硕士。2007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设计部经理、总监,现任公司设计部兼运营管理部总监。自2018年5月起任公司监事。

截至披露日,杨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96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杨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何玉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中级经济师。2014年参加工作,入职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金会计,2015年6月入职公司投资部,现任公司投融资专员。

截至披露日,何玉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何玉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093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以及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天健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专业技术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查了天健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相关材料、在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后,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以及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五)天健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094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11月11日,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崇达技术”)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崇达”)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拟为珠海崇达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二、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珠海崇达

1、成立日期:2017年09月04日

2、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三虎大道999号

3、法定代表人:姜雪飞

4、注册资本:人民币拾叁亿元

5、经营范围:双面线路板、多层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的设计、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备注:珠海崇达截止2022年06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17.49%。

8、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根据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设定,能满足其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经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

公司上述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充分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对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管控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拟为子公司珠海崇达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可以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珠海崇达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崇达提供担保,目的为满足珠海崇达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为珠海崇达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34,300万元(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有效担保额度500,00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三德冠及其子公司的有效担保额度34,3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17.59%;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含控股)提供的总担保余额为375,7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82.68%。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095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扩散,保障参会人员安全,公司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如实提供相关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等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国家防疫政策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的相关防疫工作安排。会议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11月11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2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1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玉路横岗下大街16号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14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议案1、2、3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即每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11月2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邮件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22年11月27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玉路横岗下大街16号。

联系人:朱琼华

联系电话:0755-26055208

电子邮箱:zqb@suntakpcb.com

4、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参会当天提供相关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等信息,并全程佩戴好口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15     投票简称:“崇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会议提案4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会议提案1至3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28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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