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7-012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28 号)文件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发行对象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A股)95,335,365股,每股
发行价为人民币3.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27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600.0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670.00万元。
2015年5月5日,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5)验字C-009号《验
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5年12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4,614.88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6,149.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 2015年度支出 2015年度利息 实际募集资金
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其他使用 收入 2015年末余额
30,670.00 14,614.88 0.16 94.19 16,149.15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6年度,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4,482.85万元。
(2)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9,097.73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828.35万元。
项目 金额(万元)
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6,149.15
加:本报告期新增募集资金 0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62.29
减:本报告期投入募投项目支出 4,482.85
本报告期手续费 0.24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828.3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
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已与独立财务顾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与全资子公司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连江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账号 开户行 金额(元)
1 1180
6010010010020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分行 107,970,713.20
2 3500161670705250446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连江支行 10,312,765.06
三、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截至2016年
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9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086.2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情况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3,069.10
万元,该项目原计划于2015年12月31日竣工,但由于受到雨季影响有效施工
期缩短,施工过程涉及的电力线路、管线、坟墓较多,以及电网110KV送出线路
建成时间较迟等因素,总体施工和设备投产进度受到影响。2016年4月8日,
公司2015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
议案》,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的完成期限至2016年6
月30日。
2、截至2016年6月30日,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6,381.92
万元,该项目计划于2016年6月30日竣工,但由于部分项目用地涉及坟墓较多,
迁坟补偿等事宜沟通时间较长,所在地恰逢乡镇政府换届等原因,导致征交地迟缓。2016年9月14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的完成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
3、截至2016年12月31日,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7,523.95
万元,该项目计划于2016年12月31日竣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并网发
电8台风电机组,其余4台基础浇筑已完成,并具备风电机组安装条件。但由于
风电机组设备供货方原因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及时履行剩余 4 台风电机组的供货
义务,导致工程施工进度滞后,公司无法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12台风电
机组的全部并网投产。2017年1月24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的完成期限至2017年3月31日。
公司已积极落实剩余4台风电机组的发货工作,其中3台风电机组已于2016
年12月底到货,最后1台风电机组于2017年3月中旬到货。截至目前,已完成
剩余3台风电机组的安装,正在进行并网调试,另外1台风电机组设备已到现场,
正在组织安装调试。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均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闽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闽股份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闽能源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核查报告
2、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67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82.8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097.7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 更项目 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 承诺投入 本年度 计投入金额 入金额与承诺投 进度(%) 预定可使 实现的 达到 是否发生重
目 (含部分 总额 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2) 入金额的差额 (4)=(2)/(1) 用状态日 效益 预计 大变化
变更) (1) (3)=(1)-(2) 期 效益
连江黄岐风 否 28,749.57 28,749.57 28,749.57 4,454.85 17,523.95 11,225.62 60.95 2017年3 599.65 否
电场项目 月31日
本次交易相 否 1,920.43 1,920.43 1,920.43 28.00 1,573.78 346.65 81.95 否
关中介费用
合计 / 30,670.00 30,670.00 30,670.00 4,482.85 19,097.73 11,572.27 62.27
1、项目原计划于2015年12月31日竣工,但由于受到雨季影响有效施工期缩短,施工过程涉及的电力线路、
管线、坟墓较多,以及电网110KV送出线路建成时间较迟等因素,总体施工和设备投产进度受到影响。经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的建成期调整至2016年6月30日。
2、项目计划于2016年6月30日竣工,但由于部分项目用地涉及坟墓较多,迁坟补偿等事宜沟通时间较长,所
在地恰逢乡镇政府换届等原因,导致征交地迟缓。经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连江黄岐风电场项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目的完成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
3、项目计划于2016年12月31日竣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并网发电8台风电机组,其余4台基础浇筑
已完成,并具备风电机组安装条件。但由于风电机组设备供货方原因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及时履行剩余4台风电
机组的供货义务,导致工程施工进度滞后,公司无法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12台风电机组的全部并网投
产。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的完成期限至2017年3月31日。截至目前,
已完成剩余3台风电机组的安装,正在进行并网调试,另外1台风电机组设备已到现场,正在组织安装调试。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9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86.2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相关中介费用实际投资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额差额346.65万元,主要因系实
际结算的中介费用较预计有节约。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