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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出售全资子公司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7日和12月8日收到吉康瑞生按《股权转让协议》支付的第一期转让款共计1亿元;于2020年12月10日、12月28日、12月29日、12月30日分别收到吉康瑞生汇款4,000万元、5,000万元、4,000万元和2,000万元,至2020年12月31日合计收到吉康瑞生按《股权转让协议》支付的第二期转让款1.5亿元,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1日、2021年1月4日对外披露相关事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经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北京吉康瑞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康瑞生”、“乙方”,曾用名“北京中钰雕龙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中钰雕龙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公司持有的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舟制药”)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吉康瑞生,公司已于2020年12月5日、2020年12月22日对外披露相关事宜。

2、公司已于2020年12月7日和12月8日收到吉康瑞生按《股权转让协议》支付的第一期转让款共计1亿元;于2020年12月10日、12月28日、12月29日、12月30日分别收到吉康瑞生汇款4,000万元、5,000万元、4,000万元和2,000万元,至2020年12月31日合计收到吉康瑞生按《股权转让协议》支付的第二期转让款1.5亿元,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1日、2021年1月4日对外披露相关事宜。

3、因吉康瑞生未能按照约定如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款20,000万元,经双方协商,公司与吉康瑞生于2021年12月31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吉康瑞生分三次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20,000 万元,其中:第一次于2022年3月31日之前支付6,000万元,第二次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6,000万元,第三次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8,000万元,并承担相应的延期支付资金占用费,同时吉康瑞生承诺将其持有方舟制药45%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吉康瑞生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股权转让款及资金占用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次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吉康瑞生已完成方舟制药45%股权质押相关事宜,吉康瑞生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与公司签署了对股权转让款及资金占用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合同》,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收到吉康瑞生汇款6,00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75万元,公司此次收到汇款后,总计收到吉康瑞生股权转让款31,000万元。

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继续推进落实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并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吉康瑞生汇款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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