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5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1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4日下午14: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为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调动员工的责任意识和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孙仲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孙仲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孙仲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乙烯基硅油、2万吨新能源密封胶、0.2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的预计投资总额发生变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除上述修订外,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调整前:
6、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公司已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集泰,且安徽集泰已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庆诚泰,实施方式具体为公司用募集资金向安徽集泰增资,再由安徽集泰向安庆诚泰增资。
调整后:
6、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公司已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集泰,且安徽集泰已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庆诚泰,实施方式具体为公司用募集资金向安徽集泰增资,再由安徽集泰向安庆诚泰增资。
本议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审议通过《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乙烯基硅油、2万吨新能源密封胶、0.2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的预计投资总额发生变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6、审议通过《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乙烯基硅油、2万吨新能源密封胶、0.2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的预计投资总额发生变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78)。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1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4日下午16: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马银良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调动员工的责任意识和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1、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合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推出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4、监事会已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程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全体监事认为:《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方法》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切实有效保障各持有人的利益,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程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乙烯基硅油、2万吨新能源密封胶、0.2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的预计投资总额发生变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除上述修订外,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调整前:
6、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公司已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集泰,且安徽集泰已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庆诚泰,实施方式具体为公司用募集资金向安徽集泰增资,再由安徽集泰向安庆诚泰增资。
调整后:
6、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公司已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集泰,且安徽集泰已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庆诚泰,实施方式具体为公司用募集资金向安徽集泰增资,再由安徽集泰向安庆诚泰增资。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审议通过《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乙烯基硅油、2万吨新能源密封胶、0.2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的预计投资总额发生变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5、审议通过《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乙烯基硅油、2万吨新能源密封胶、0.2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的预计投资总额发生变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7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分别于2022年6月27日、2022年8月8日、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并公告了《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查阅,本公司就《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涉及的主要内容修改说明如下:
■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上午9:15至2022年10月31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26日
(七)出席对象:
1、于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二)提案内容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上述提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2.1.12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中所有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时,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文件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参会股东登记表》模板详见附件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请将邮件发送至jitaihuagong@jointas.com,主题注明“股东大会”。通过传真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020-85526634。通过信函方式登记的,相关文件请寄往: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五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0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用于登记的相关文件需于2022年10月28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登记时间以信函、传真及电子邮件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登记时间:2022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2022年10月28日上午9:00至下午14:30。
(三)登记地点: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罗红姣
2、电话号码:020-85532539
3、传真号码:020-85526634
4、电子邮箱:jitaihuagong@jointas.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9”,投票简称为“集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0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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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晚,镁行业龙头公司云海金属公告,正筹划向宝钢金属非公开发行股票。若发行事宜完成,宝钢金属将持有云海金属21.53%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云海金属控制权将变更。...个股 2022-10-16 10:42:42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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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5日以电话以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13日中午12: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南京国家农创园公共创新平台召开。...股市公告 2022-10-14 11:52:15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