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泽信息: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03 21:47:38
发布机构:天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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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天泽信息 公告编号:2017-047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存在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泽信息”)2016年度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7年5月3日下午14:50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0号公司2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2日-2017年5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计 8人,代表股份数量 130,678,6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92,122,316 股)的 44.7342%(注:本公告所有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股份数量130,644,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72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计5人,代表股份数量3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18%;参加会
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网络和现场)共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陈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九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2017年4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0,663,6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5%;反对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5217%;反对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88%;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1594%。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7
年4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2016年年度报告》
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第九节 公司治理”。公司独立董事在本
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30,661,0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5%;反对
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14,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1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9855%;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1%;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1594%。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7
年4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6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30,661,0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5%;反对
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14,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1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9855%;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1%;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1594%。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30,661,0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5%;反对
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14,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1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9855%;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1%;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1594%。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2017年4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为控股股东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伯荣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共计94,782,601股,进行回避表决。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5,878,4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0%;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6%。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1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9855%;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1%;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1594%。
(六)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2017年4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30,647,6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3%;反对
1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弃权14,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449%;反对1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6957%;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1594%。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2017年4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30,661,0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5%;反对
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14,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1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9855%;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1%;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1594%。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2017年4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30,661,0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5%;反对
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14,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1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9855%;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1%;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1594%。
(九)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于2017年4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
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0,677,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3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812%;反对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未知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陈晓敏、王雅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三日